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继去年首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之后,于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长跑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的有效手段,长跑活动在我国学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锻炼效果好,不受太多条件限制,简便易行。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具体指导,尽最大可能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推荐优秀运动员参与长跑活动和起跑仪式,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对本地区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广泛参与,结合团、队日设计开展与长跑活动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采写活动简报,大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二、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主体,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学生进行跑步运动,充分发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作用,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
学校在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中,要注意学生安全,特别是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各级各类学校予以表彰,积极推动本地区长跑活动的开展;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先进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四、要认真组织好全国及各地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冬季长跑活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对各地冬季长跑活动情况予以跟踪报道,同时,联合有关网站推出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的网上宣传教育活动。
教 育 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
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用强身健体的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三、参加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小学为五、六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2008年10月26日,在北京举行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各省(区、市)在同一天举行省级起跑仪式,各学校在10月27日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行校级起跑仪式。
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各单位、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冬季长跑总里程以60公里为基数,象征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小学生为120公里,初中生为180公里,高中生、高校学生为240公里。
六、评选与表彰
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省、地、县级政府单位进行表彰。
省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依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各地工作情况组织评选,地、县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推荐,每省(区、市)推荐的名额为本地区地、县级单位总数的20%。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组织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评选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各地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地、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数量较多,参加网站的交流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优秀学校和学校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的评选条件由各地自行制订。
八、宣传报道
主办单位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冬季长跑活动报道专栏,在搜狐网设立活动专题网站,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评比等开展活动的相关信息。各学校应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并参加网站各种活动,活动内容和参与办法详见网站发布信息。
九、组织机构
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领导,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应成立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参与的冬季长跑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并由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